训育处
训育处 主任
ROBEN DIAZ
训育处 副主任
邓艳蓉
行政人员
训育主任 :Cikgu Roben
副训育主任 :邓艳蓉老师
班主任 :初一仁 张丽丽老师 高一礼 Cikgu Sity
初一善 胡燕玲老师 高一孝 Cikgu Arda
初二仁 罗婉君老师 高二礼 黄玉顺老师
初三仁 Cigku Roszilawati 高二孝 谭晓薇老师
初三善 邓艳蓉老师 高三忠 胡敏怡老师
工作职责
1 训育处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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领导本处之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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代表本处与各行政处联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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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调内部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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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班主任处理班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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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班委会的例常运作及工作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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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监督校园及课室整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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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进学生辅导、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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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学生仪容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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巡视及监督课堂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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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校园学生纪律问题,维持校园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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推展校园德育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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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校内重要集会之流程与秩序安排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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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导学长团、班长团之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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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学长团顾问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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晤谈家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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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抓学生奖惩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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执行校方指示训育处之例常活动。
2 训育处副主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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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主任处理本处事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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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班主任处理班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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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班委会的例常运作及工作职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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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监督校园及课室整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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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进学生辅导、纪律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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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学生仪容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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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监督学生之出缺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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处理校园学生纪律问题,维持校园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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监督校内重要集会之秩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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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督导学长团、班长团之发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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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班长团顾问老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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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主任执行校方举办之例常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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催收审核班会记录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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撰写本处报告、函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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总抓学生之出缺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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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助处理学生奖惩记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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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主任请假或外勤期间,代表主任执行处内外的日常事务。
宗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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父母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关心者、期望者、鼓励者和指导者;希望通过《家长手册》,家长能与校方更好地配合,让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有良好的互补与协调,最终达致孩子成人成才的目标。
计划概念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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提升班级纪律树立良好校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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督导学生敦品力学,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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让同学注重仪表、自尊自爱、以礼待人、服务尽责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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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行政上进行电脑化、程序化和系统化,而处理学生纪律问题则是人性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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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为提升和培育领袖的平台。
学生奖惩准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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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之奖励与惩罚分下列各项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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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次嘉奖/警告相等一个优点/缺点;三次优点/缺点相等一个小功/小过;三次小功/小过相等一个大功/大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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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于下列规定之一者,应予嘉奖或记优点:
a. 团体活动确有成绩表现者
b. 捨物不昧其价值轻微者
c. 其他优良行为合于记优点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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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于下列规定之一者,应予记小功:
a. 热心服务者
b. 在团体或学会有良好表现者
c. 检举弊害经查明属实者
d. 捨物不昧其价值贵重者
e. 其他优良行为合予记小功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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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于下列规定之一者,应予记大功:
a. 热心服务有荣绩者
b. 有特殊义勇行为,而获优异之成果者
c. 有特殊优异表现而足以增进校誉者
d. 检举重大弊害经查明属实者
e. 捨物不昧其价值特别贵重者
f. 有好行为足以为全校表率者
g. 其他优良行为合于记大功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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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于下列情节之一者,应予特别惩罚:
a. 在校期间奖惩相抵后满三大过者
b. 参加或涉及不良帮派组织屡诫不悛者
c. 殴打他人情节重大者
d. 有危害国家社会安全之行为者
e. 故意毁损国家社会安全之行为者
f. 偷窃行为。情节重大者将交由警方处理
g. 反抗师长情节重大者
h. 故意破坏公物或攀摘公有花木情节重大者(故意破坏公物者将记大过或
以上,必要时将停止学籍)
i. 威胁、恐吓、勒索同学情节重大者
j. 酗酒、赌博、抽烟、携带/收藏香烟、吸食/注射违禁药品情节重大者
k. 行为不捡,有辱校誉情节重大者
l. 犯前列各款,其情节较为严重者或其他特别不良行为,应予特别惩罚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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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以上各款,依情节之轻重,经行政会议议决通过,校长核定后,分别以下列方式执行处理之:
a. 留校察看(时间以一学期为一周期)
b. 停学并交由家长带回管教(时间以不超过7天为限)
c. 勒令退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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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优点、缺点、小功、小过、大功、大过,由训育处核定公布;特别奖惩及勒令退学,应经训育处与行政部、有关导师或相关部门举行会议通过,报请校长核定后公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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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奖励,于学期结束时,列入成绩册通知家长。记小过或以上之处分,随时列举事实,通知家长。
学生行为规则摘要及处罚方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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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学生行为偶犯错误情节轻微,未到处罚者,应予当面口头训诫和纠正。
a. 能导致被警告、记缺点、劳作或体罚之行为如下:
b. 能导致被记小过、劳作或体罚之行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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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方不允许学生携带手机到校。如被查获
a. 第一次:扣留一个月后由家长签协议书方可领回,并记小过一个
b. 第二次:扣留两个月后由家长签协议书方可领回,并记小过两个
c. 第三次及以上:扣留三个月后由家长签协议书方可领回,并记大过一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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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谈恋爱之处理
a. 召见家长
b. 凡学生在学校范围内有过分亲密之行为,校方将以记大过处理之,并召见家长
c. 如经严重警告后尚不知检点者,校方有权要求男女其中一方退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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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学生将资料挂上网而造成损害校誉者,或在网上对学校、师长、同学做出人身攻击,将被记大过或勒令退学。
学生服装规定及仪容标准
*学生服装规定及仪容标准以张贴在训育处布告栏的资料为准绳。
临时检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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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校为维持校区安宁,确保学生安全,得随时对各班施行临时检查,查看有无携带危险物品、违禁品及不良书籍等。
学校违禁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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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下所列为学校违禁品,同学请勿带来学校。如有违例,训育处将没收物品。
*查获违禁品持有者,一律依校规处理并没收违禁品。若欲领回,得由家长或监护人向训育处提出申请。
门禁管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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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家长要进入本校与学生会面时先通知秘书处或班导师,否则班级干部应立即向训育处或教务处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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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长要带学生外出学校,必须依有关手续办理早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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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校后,放学前,学生不得无故离校,违规者从严议处,以逃学论。
班级学生秩序及精神态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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肃静:早读、周会、集合及自习,均应保持肃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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整齐:从集合至返回课室,或集合至活动场地,队形均应保持整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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迅速:升旗礼、周会时或课室外上课,听到钟声后三分钟内,班长应整队集合在班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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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:个人之服装仪容应保持整洁,服装穿着合乎规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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态度:学习精神及尊师重道行为。
班级整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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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班应将全体同学(班长及卫生组长可除外)编成若干组,每组轮流打扫。清扫时间为早上到校及下课时间;必须派轮值人员检视教室内外及公共区域,并随时保持整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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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内、走廊、楼梯、公共区域须每日保持整齐清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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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门窗玻璃污尘须擦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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课桌椅须排列整齐,下课后不可随意搬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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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板随时由值日学生清理干净,并禁止同学任意在白板上涂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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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室墙壁不得有脚印等痕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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清洁用具放置整齐,并应爱惜使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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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乱丢垃圾,要保持校园的整洁,维持“零垃圾”制度。
教师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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逢星期二、三、四早上六时五十分进入无声状态,各班主任督促学生早读,学生不得在课室内外谈天说笑或追逐嬉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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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钟声响后,学生必须安坐在座位上,拿出课本,等待科任老师到来;若超过五分钟未见老师到来,班长必须向教务处报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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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时,学生必须专心听讲,不得睡觉,看其他读物,和同学说话或随意走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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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节时,班长须维持班上秩序,学生不得故意喧哗叫喊、拍手掌、敲桌椅、随意离开教室、上厕所、图书馆、食堂、打电话或到其他教室借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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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必须听从上课老师的指示,不得出言不逊或没有礼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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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日生在每节上课之前和下课之后须将白板擦抹干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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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不得随意在白板上或教室内外、桌椅上涂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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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换节时,不准随意走出教室,如有急务必须外出,须等到老师进入教室向老师请准后,戴外出准证才可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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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期间,学生如要上厕所,须得到上课老师允许,戴外出准证才可离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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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须保持自己及其附近地方之清洁,同时也有维持班上清洁与整齐之义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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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不可携带食物进入课室,亦不能在课室之内进食,喝水除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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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到其他场所上课时及放学后,值日生须将课室内风扇、电灯、冷气关息,才可离开,以免浪费电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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值日生每天须打扫教室及走廊,排桌椅,擦玻璃和清理垃圾,保持课室清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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窗帘管理:在第一次下课后须把窗帘拉开(使用投影机时除外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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冷气管理:在第三节课后方可开冷气。下课时开冷气(第一次下课除外),但须确保门窗关闭,室内有人。
生活考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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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应於六时五十分前到教室,下午三时十五分放学(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),不得迟到早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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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逾六时五十分到教室,以迟到登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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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迟到、早退、缺席依规定扣学业总平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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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到校后至放学前,非经准假一律不得外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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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日早上到校除另有规定外,不得穿着运动服或杂色服式,应穿着校服、校鞋、袜子并应整齐清洁。(星期三穿着联课服、运动裤、白袜、球鞋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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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学校事务回校时,不得穿拖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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当日有体育课之班级要带规定之联课服到校,体育课时方可更衣。后须换回校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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制服上衣必须塞入裤(裙)内,严禁着背心打赤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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闻唱国州校歌,升旗或遇到师长,须注意应有的礼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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周会时需准时且禁止携带任何书籍进入小礼堂,全程须专心听讲,禁止交谈、睡觉及从事与周会无关之其他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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外出课室或上厕所必须佩戴外出准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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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学长或正副班长外,同学不可随意上办公室,除非有师长特别吩咐或特别状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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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学长或正副班长外,同学若被召见上办公室必须戴准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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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不可擅自复制学校产物的钥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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未经申请,学生不得使用学校设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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违反生活考勤4~15项者,依校规处分。
食堂规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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只有在规定进食时间,才可以到食堂进食。不能在上课时间去食堂购买食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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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食堂内不准喧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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餐后必须把碗碟茶杯餐具放进规定之盘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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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切零食不准带进教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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食堂食物不准带入课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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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食堂购买食物时请排队,不得争先恐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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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带保丽龙到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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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可带外食到校贩卖。
请假总平均成绩评定办法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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缺席依下列规定扣减学期总平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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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学期无请假、旷课、迟到或早退之记录者,其学期总平均加一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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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无故缺席三十天或以上/连续旷课七天者,作自动退学论(以一学年和为限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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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学生缺席天数超过60天(含请假天数),将发警告信予之;超过80天,以休学论处理(以一学年为限)。
办理请假手续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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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假手续流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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请假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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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假和能预知之丧假应事先亲自办理请假手续。如因紧急事故不能来校者,必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先以电话请假,学生本人必须在回校三天内,持有关信件亲自办理销假,否则概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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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如欲在学校重要活动日请假,其家长须于事前持有关信件,亲自向校长请假。如请假之理由为参加考取驾照之课程或考试,一律不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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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的直亲兄弟姐妹结婚,学生得享有不扣分的事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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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因病、事要离校早退者,必须请家长/监护人到秘书处登记,学生应填写早退表,经核准后方准离校。(无登记者视同逃学,记大过一个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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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试期间请假另行规定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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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公布之缺旷课统计如有遗误,请在公布后三日内到训育处查对更正,逾期概不受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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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询缺旷课凭请假信、学生请假卡外,点名册须当日导师或授课老师证明方能更正。
学生请假公函范例
* 请用完整纸张(A4纸/信纸),切勿撕半。事假须事先申请,事后申请者可不受理。病假必须附上医生纸。
升留级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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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年实得平均数必须达45分或以上,才能升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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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行分数将影响升留级考量。
操行分评定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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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操行评定分礼貌、秩序、勤勉、服务、仪容五项,每项最高20%,共10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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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行评分分配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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科任老师60%,班导师40%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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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任课之科任老师都需评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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学生操行在年中或学年考试前评定,全年操行成绩以总平均(操行分数)成绩为标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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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行分数评定后,将依奖惩办法规定予以加减,标准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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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被记小过者(第一次),其学期操行分数成绩最高只能评C+(70-72)。若重犯校规,将依奖惩办法规定,减操行分数。例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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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被记大过者(第一次),其学期操行分数成绩最高只能评C(67-69)。若重犯校规,将依奖惩办法规定,减操行分数。例如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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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行分数列入E等者(51-59),留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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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行分数列入F等者(1-50),退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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凡学生获得操行A等即83分或以上,而学年总平均(实得)分数与校方规定的升留级标准相差1分,可在评审团会议通过后给予特殊加1分,以便顺利升班。如果学生获得操行A等即83分或以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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而学年总平均(实得)分数与校方规定的升留级标准相差2分,须由班主任提议、酌量、考量,并要求开评审团会议讨论该学生之升留级问题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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操行评分 → 评审团
奖励
嘉奖
记优点
记小功
记大功
惩罚
劳作、体罚或两者兼施
劳作、体罚、警告或三者兼施
劳作、体罚、记缺点或三者兼施
劳作、体罚、记小过或三者兼施
劳作、体罚、记大过或三者兼施
在校期间奖惩相抵后满三个大过者给予特别惩罚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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留校察看(时间以一学期为一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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停学并交由家长带回管教(时间以不超过7天为限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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勒令退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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讲粗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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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时不专心听讲、睡觉或未携带学生用品;吃东西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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礼貌不周,言行态度轻浮、随便、傲慢,经纠正仍旧不改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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携带违禁品到校(详情见“学校违禁品”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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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仪容不合规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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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按时缴学校或老师交代之作业,经催缴无效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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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、考试、各项集会态度不严肃或行为不当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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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公众服务,团体活动,公勤欠热心或不执勤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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换节时随意进出课室或在走廊溜达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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欺负同学、与同学吵架情节轻微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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捨物不送招领,欲据为己有而其价值轻微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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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屡劝无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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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过失破坏公物而不主动报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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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时间没取得老师批准,擅自离开或不在课室而无准证者,以逃学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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随地吐痰或抛弃垃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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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服从学长团或班级干部纠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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言行不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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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故缺席重要集会(如周会等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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带或阅读不正当之书刊或图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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欺负同学、与同学吵架情节重大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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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装仪容不合规定经劝告不听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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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校园内大喊大叫、尖叫、喧嚷、喝倒彩及发出一切古怪声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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捨物不送招领,欲据为己有而其价值贵重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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驾车到校未经申请批准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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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于好玩性质而恶作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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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小考试被怀疑舞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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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导致被记大过、劳作或体罚之行为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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欺负、欺骗、威胁、恐吓、勒索同学与同学吵架、打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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故意破坏公物或攀摘公有花木(故意破坏公物者将被记一个大过或以上,必要时将停止学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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冒用或伪造文书印章或涂改文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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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课或学校活动时间,无故缺席、无故或擅自离校外出,以逃学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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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窃行为。情节重大者将交由警方处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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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加或涉及不良帮派组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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反抗师长指导或藐视师长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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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照驾驶进校园(包括教师宿舍区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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酗酒、赌博、抽烟、携带/收藏香烟、吸食/注射违禁药品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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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为不检,有辱校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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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入不正当场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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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于报复心理而恶作剧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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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小考试舞弊而有确实证据
各科平时测验、期中考或期末考,若有旁窥、夹带、传递或协助他人舞弊。该科成绩将以零分计算,并予以记过处罚。
*凡被记大小过的学生,本组实行销过计划来抵消学生的过犯。
衣服 浅黄色短袖上衣,单口袋。
校徽贴于口袋上方正中明显位置。
名牌贴于校徽下方。
上衣所有纽扣必须扣上(最上一颗除外)
衣领不得竖起。
上衣必须塞好,衣袖不得卷起。
裤子 黑色短裤(初中)长裤(高中),短裤长度接近膝盖;
长裤长度及脚跟,不得有低腰、喇叭或过宽式样。
裤带 佩一寸宽裤带,以深色为主(黑、棕、深蓝)。
裤带图案不得有夸张或过大样式。
鞋袜 黑鞋黑袜/白鞋白袜。
不可穿黑/白色球鞋或名牌鞋(例如:NIKE、ADIDAS等)。
运动会、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时除外。
袜子不可太短,必须过脚踝。不可有其它颜色或条纹。
饰物 不得佩戴饰物,唯宗教性物件须不张扬,并向训育处申请。
不得佩戴有色镜片的眼镜或隐形眼镜。
手表不可有拍照、手机功能。款式不可过于时尚或颜色太过鲜艳。
不得佩戴耳环或耳针。
头发 头发整齐,从额头拉下不得超过眉毛;不可留鬓毛。
自然发色,不得染发或剪奇异发型。
不得使用发胶将头发竖起。
胡须 胡须一律刮修干净。
指甲 不得留长指甲。
男生
女生
衣服 浅黄色短袖上衣,单口袋。
校徽贴于口袋上方正中明显位置。
名牌贴于校徽下方。
上衣所有纽扣必须扣上(最上一颗除外)
衣领不得竖起。
上衣必须塞好,衣袖不得卷起。
裙子 黑色裙子,裙长超过膝盖。
鞋袜 黑鞋黑袜/白鞋白袜。
不可穿黑/白色球鞋或名牌鞋(例如:NIKE、ADIDAS等)。
运动会、体育课和课外活动时除外。
袜子不可太短,必须过脚踝。不可有其它颜色或条纹。
饰物 不得佩戴饰物,唯宗教性物件须不张扬,并向训育处申请。
不得佩戴有色镜片的眼镜或隐形眼镜。
手表不可有拍照、手机功能。款式不可过于时尚或颜色太过鲜艳。
不得佩戴耳环或耳针。
头发 头发整齐,刘海不得超过眉毛,或用深色发夹夹起。
头发长度达衣领时,必须用深色(黑、棕、深蓝)发带将头发束起。
烫卷发者,须将头发绑成包。
自然发色,不得染发或剪奇异发型。
不得使用发胶将头发竖起。
女生留长发者,不得特意将两鬓头发垂下。头垂下时,头发不得遮住脸蛋。
*学生仪容以整齐、干净、朴素、易於梳理,适合学生身份为原则。
指甲 不得留长指甲,或涂指甲油。
危险性武器 枪械、刀棍利器、爆裂物等。(当天上课、活动需使用的剪刀、铁尺除外)
违禁品 香烟、打火机、火柴、口香糖、转转笔等。
违禁药品 麻醉药、迷幻药、镇定剂、毒品等。
无线电通讯器 手机、电脑、卫星通讯器等。
影音摄录器 MP3、MP4、IPAD、录影机、照相机等。(学会活动用途或已申请除外)
影音产品 光碟、UBS、硬盘等。(内含娱乐性质的影片、音乐及非学术性资料等。)
(学会活动用途或已申请除外;当天上课需要者除外、但不可含娱乐性质的影
片、音乐及非学术性资料等。)
书籍 不良书刊、海报、相片;漫画、邮购册等。
饰物 项链、戒指、耳环、手链、脚链等及未经训育处同意的宗教性饰物。(只允许
女生佩戴之针型耳环)
化妆品 口红、粉底、眉笔、香水、金粉类、镜子等。
眼镜 非眼红者所属之黑眼镜,或其他有色镜片或隐形眼镜。
游戏物件 电子游戏机、扑克牌、大富翁、棋类、骰子等。
饮料 啤酒、威士忌、伏特加、白兰地、红酒、仙地等。
非学校日常使用品 电子辞典等。
其他 与教学活动用途无关、未经学校单位批准、训育处认为不适当携带之物品。
请假类别 每次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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病假 0
-
丧假 0
-
公假(由校方代请) 0
-
事假 一节-0.01,一天-0.1
-
迟到(每一节扣) 0.02
-
早退 一节-0.01
-
旷课 0.2
学生呈交家长信和请假卡
→
班导师在请假卡上签名
→
学生把家长信和请假卡交到训育处,由正/副主任签名
→
请假手续完毕
请假类别 条件
病假 1 附上医生证明并在回校三天内办妥
2 附上家长信和请假卡并在回校三天内办妥
3 生病无医生证明当事假论
事假 1 应在假前提出申请
2 应附上家长信和请假卡并详细说明请假原因
丧假 1 应在假前提出申请
2 应附上家长信和请假卡
3 丧假只包括祖父母、外祖父母及家人,否则以事假论
公假 1 由有关负责老师代请
学生填写表格提出申请
→
致电家人/监护人
→
家长/监护人到秘书处登记
→
早退手续完毕
-
事假一律不准
-
病假一律须附上医生证明
-
上述期间请假除按一般请假手续办理外,并呈校长核准后方可参加补考
李志强
MDLD 1234,
Taman Fajar,
91100 Lahad Datu. Tel:08988xxxx
XXX老师
拿笃中学初一仁班导师
P.O.BOX 60246,
91112 Lahad Datu. 2020年2月3日
X老师:
申请病假/事假/丧假
吾儿/女XXX就读初/高中X班。于2020年2月2日(星期X)因为XXXXXXXXX无法到校上课。特写家长信以证明之。谢谢。
家长/监护人
启
(正楷姓名)
I/C:
电话:
评分准测 备注
-
礼貌 尊师重道,乐于助人,友爱同学
-
秩序 上课态度,认真进取,精神状态
-
勤勉 准时缴交作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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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务 有责任感,有服务精神,合作,配合度高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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仪容 发型,服装,仪容之整洁
a. A+ :90-100 B+ :80-82 C+ :70-72 D+ :60-62
b. A :87-89 B :77-79 C :67-69 E :51-59
c. A- :83-86 B- :73-76 C- :63-66 F :1-50
优点一次 = 加1分
小功一次 = 加3分 例如:三次小功 = 一个大功
大功一次 = 加9分
缺点一次 = 减1分
小过一次 = 减3分 例如:三次小过 = 一个大过
大过一次 = 减9分
A同学在第一学期被记一次小过,其操行分数最高分数为C+。如重犯校规,被记第二次小过,其操行分数将减三分,例如72分-3分=69分。以此类推。
B同学在第一学期被记一次大过,其操行分数最高分数为C。如重犯校规,被记第二次小过,其操行分数将减三分,例如69分-3分=66分。以此类推。
-
辅导处 1票
-
辅导处 1票
-
训育处 1票
-
教务处 1票
-
校长 1票
-
班主任 2票
-
科任老师 1票
(少数服从多数)
注:本准则有权由本校训育处按其实际需要随时修正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