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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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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 主任

李光杰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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图书馆 管理员

陈雪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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行政人员

图书馆主任    :李光杰老师

图书馆管理员 :陈雪婷老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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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职责

1 图书馆主任

  • 推动校园阅读、协同其他行政单位筹办学术、文化等活动。

  • 拟定全年工作计划、预算案。

  • 负责采购图书、期刊杂志、协助组织读书会,推广校园读书活动。

  • 馆藏的整顿和管理、资料、分类编目等其他馆务。

 

2 图书馆管理员

  • 负责总书库的馆藏文献的流通和日常管理工作。

  • 负责读者借书证的办理、及办理离校读者书籍归还等工作。

  • 负责指导与辅助读者检索和借阅图书资料。

  • 负责监督及指导工读生有关图书馆日常工作,如借还书、编书、报纸及杂志分类等。

  • 新书入库,编书、分类、输入系统资料、上架;保管好各类报纸、期刊、杂志。保持资料完整无损。

  • 负责预约和催还图书工作;做好图书剔旧和修补工作。

  • 负责图书排架、整架、做好各类统计、清点与记录工作,图书书标、索书号。做好破旧图书和有重要价值资料的修补、装裱工作。

  •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。

工作职责

借书证

  • 学生必须申请借书证方可借书,有关手续费为RM 1.00。

借书册数

 

 

 

 

 

借阅期

  • 凡借阅的图书期满时,必须由原借人将图书归还或办理续借手续。

  • 如果学生年底没有把图书归还,其成绩册将被扣留,直到图书归还为止。

  • 逾期还书之学生,将遭罚款,逾期一天罚款RM 0.20。遗失书本及杂志,须依照原价双倍赔偿。若被老师没收,学生须依照原价赔偿。如有违背者,将受校方纪律处分。

图书馆规则

  • 学生应爱护图书馆图书、资料及各项器材设备,不得有污损、破坏及偷窃之情况,一经本馆发现,除有关学生应负赔偿之外,若情节重大者,将受到严厉处分,并禁止进入图书馆。

  • 遇到清点、整理、改编或装订图书时,本馆有权通知借书人归还所借出之书籍。

  • 学生离校时,须先归还所借图书后始得办理离校手续。

  • 借用图书馆小会议室,必须在使用前两天与图书馆负责人申请。

  • 禁止学生携带学校违禁品、书包、食物、饮料等进入图书馆。

学生管理员

  • 接受校方提供任何奖助学金的学生,将被安排到图书馆服务。

图书馆开放阅览时间

  • 星期一至星期五       07:00am – 03:30pm 

  • 星期六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08:00am – 12:00pm

  • 星期日及公共假期    休息

 

学校假期:

  • 星期一至星期五       08:00am – 01:00pm 

  • 星期六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08:00am – 12:00pm

  • 星期日及公共假期    休息

学生    :  借书册数2本 借期为2周,续借期为1周,只限一次。

教职员 :  借书册数4本 借期为2周,续借期为1周,只限一次。

借书证
借书册数
借阅期
图书馆规则
学生管理员
图书馆开放阅览时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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